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构建了招标代理行业“信用承诺+信息公示+联合惩戒”的监管闭环,将信用管理贯穿招标代理全流程,彻底改变了“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局面。
政策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承接业务前作出信用承诺,明确违法违规后果。信用信息需在全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包括机构业绩、违法记录等内容,供招标人、投标人查询。某招标人通过信用平台发现拟合作的代理机构存在围串标记录,及时更换合作方,避免了潜在风险。
联合惩戒机制是政策的核心威慑力。信用失信的代理机构将被限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代理业务,相关负责人也将被行业禁入。某代理机构因泄露招标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不仅失去了3个政府项目代理权,合作的房企也终止了合作,直接经济损失超千万元。信用体系政策的实施,让招标代理机构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守信”,为招投标市场营造了公平诚信的环境。